要論標識設計廣告傳遞效果,電視當居首位。但在信息過剩的時代,“宣 傳”仍是不可缺少的。 然而,東京中心電視臺的定價,15秒的節目每條竟要100萬 日元(而CM原則上是50條或100條成套購買,根據廣告客戶的 不同,按業績或購買條數給予一定的折扣但同時客戶還買不到 高收視率的時間段)。
在這種條件下,要想有效地使用電視,首先要把投入的目的 明確立案。總之,根據策劃的銷售目標實行CM格式的購買法 即考慮是否在某一時期集中投放,或者配合其他媒體按一定的時 間間隔陸續投放。
但事實上,消費者對CM的記憶轉瞬間即逝,從來不會長 久。因此最大的課題是,CM投入計劃應以人們的記憶力減弱為 出發點,同時考慮如何使廣告保持持續性的影響。 因此我認為,在電視標識設計廣告的投入方面,不是去評價GRP Gross Rating Point=累計收視率)的投放量(通常也作為CM 效果一項指標),而是應該研究如何深入持久地向特定的顧客傳 遞信息。重要的是,要經常對目標接受信息的質和量進行檢驗, 同時以保持顧客記憶為目的有序地分配廣告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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