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品牌定位決策管理人員基本確定哪些消費者作為自身品牌的目標市場時,通常也就決定了。本品牌標識與其他品牌的競爭關系。原因很簡單即其他生產同類商品的企業也有可能將這類消費者作為自己的目標市場。或者反過來說,這類消費者也有可能在購買本品牌商品之前會注意甚至比較其他同類商品,這就必然在本品牌商品與其他品牌商品之間形成競爭關系。當然,這種競爭關系還會體現在其他方面,如分銷渠道等。
在進行品牌標志設計競爭分析的過程中,品牌管理人員需要考慮許多因素包括企業可以使用的各項資源、企業的經營能力、競爭對手或潛在競爭對手的經營動向等,以便確定為哪一個細分市場的消費者提供服務企業能夠得到最理想的收益。品牌定位決策管理人員在為本企業品牌定義競爭層次和競爭范圍時不應過于狹一般而言,品牌之間的競爭未必總是在屬性層面上糾纏,而更多地體現在利益層面上。因此,那些關系到消費者身份、地位利益的奢侈品(如奔馳、寶馬之類的轎車),其競爭對象就不僅是同類商品(如沃爾沃、保時捷之類的轎車),也有可能會與其他耐用商品形成競爭關系(如豪宅、別墅、洋房等),還有可能與休閑度假活動形成競爭關系。因此,標識設計識別本品牌與其他品牌的競爭關系和競爭特性是品牌定位研究的一個重要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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