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價值是由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這一本質屬性所決定的,因此,要理解品牌 價值,就必須將其看做一個相對的和動態的概念,并且是由商品的客觀存在與消費者的 主觀感受共同作用的結果。更確切地說,一個品牌價值的高低取決于消費者在長期的消 費活動中對該品牌的認知、感受和判斷。 品牌價值是一個十分復雜、有著諸多內涵的概念。一方面,從宏觀的角度而言,相 對于企業的有形資產,品牌價值屬于企業的無形資產。
一個成功品牌VI設計的無形資產的價值 往往要遠遠大于其有形資產的價值另一方面,從微觀的角度而言,品牌價值又由產 品的客觀事實(功能價值)和消費者的主觀感受(情感價值)兩部分內容相互作用而 構成。從市場營銷的角度而言,企業的品牌價值存在于品牌商品的銷量規模和利潤空 間之中。也就是說,企業的品牌價值在很大程度上要取決于消費者所賦予品牌的價值,即所謂的品牌附加值。消費者往往更愿意選擇購買品牌附加值高而不是品牌附加值低的商品。因此,附加值高的品牌比附加值低的品牌能為企業創造更多的價值。從企業內部運作而言,品牌的附加值不僅體現了企業的經濟優勢,還體現了企業的戰略 和管理優勢。 根據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為品牌價值下一個基本的定義:品牌價值是指品牌以其品 質為基礎的客觀屬性和消費者的主觀感受共同作用為企業創造出的以無形資產為主的 附加價值。
人和時代設計
品牌設計、VI設計、標識設計公司